本人

因為違反大學地下不成文條例

罪名:應屆沒考上研究所

判定:徒刑一年四個月

附註:因無達成延畢條件

不得緩刑一年

裁決:立即生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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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聽到一些已經進去的同學

滿腹辛酸

被罵的什麼叫尊嚴都沒有了

思想完全丟棄

不準思考

只有服從

聽了覺得好難過喔

除了有點同情成分之外

主要原因是...

接下來輪到我了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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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aoki05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